钱塘检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提高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近日,钱塘区检察院与钱塘区公安分局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举行揭牌仪式。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赵志军,区检察院检察长钱铖出席并讲话。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
赵志军局长与钱铖检察长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吴国刚常务副检察长与许关夫政委代表双方单位签署文件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赵志军致辞
一
聚焦一致目标。公检双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在充分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成为钱塘的一张金名片。
二
坚持人民至上。公检双方要始终把人民至上贯穿办公室工作的始终,努力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三
取得共赢效果。公检双方要紧紧围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两大方向,利用好公安法制民警、检察官“双派驻”优势,协同提升业务能力;要在办公室实体化运作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刑事案件办理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切实增强刑事办案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区检察院检察长钱铖致辞
一、做实监督与配合
公检双方要坚持科学务实的执法司法理念,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打造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的新平台。
二、做优监督与配合
公检双方要找准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的结合点,在监督办案中统一认识、强化协作,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推进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三、做强监督与配合
公检双方要发挥好办公室的枢纽作用,深化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打造检警协作一体化及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典范;在举措探索上先行先试,健全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打造钱塘品牌。
随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负责同志参观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及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以办公室启用为契机,不断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打造钱塘检警工作“新名片”。